市民在街頭藥店買來的“藥”把眼睛滴腫了,卻找不到投訴的地方
  10月30日宋先生向本報爆料:為了找到護眼液的監管單位,自己連去找了禪城區工商、食藥監和衛生部門,可三個部門都稱“不該管”,讓維權的宋先生投訴無門。
  遭遇:滴了,就腫了
  宋先生告訴記者,10月21日,因為感覺眼睛有點兒發癢,便到石灣鎮瀾石一路前進三街的“禪民藥店”買了一瓶魚腥草護眼液。10月26日和28日,兩次滴了該護眼液,但滴了後左眼就發熱發腫,特別是28日晚滴完後,29日起床後感覺整個左臉都微微發腫。宋先生急忙查看護眼液,發現護眼液里有一粒粒小小的棕色顆粒。包裝盒上註明該護眼液是2014年1月15日生產,2016年才到期。
  為瞭解答心中疑惑,宋先生撥打了說明書上的生產廠家——陝西仁康藥業有限公司的電話,出乎意料的是,該公司根本不承認生產過該類護眼液。廠家不承認有這個藥,那該藥是否假冒偽劣?宋先生急忙找監管部門投訴。然而,為了尋找該護眼液的監管部門,他先後撥打了禪城區工商局、12345投訴熱線、禪城區藥監局和禪城區衛生監督所的電話,竟沒有一個部門承認護眼液歸本部門監管。禪城食藥監局和禪城區衛生監督所更互稱護眼液該歸對方監管,“藥監部門說,他們只監管藥品,即要印有國藥準字號,護眼液是非藥品,應該由衛生部門管;衛生部門則稱,他們主要監管環境衛生、醫療器材等”。面對宋先生的“責難”,兩個部門的接線人員還大喊“冤枉”。
  體驗:問了,沒結果
  對護眼液,難道真的沒有監管部門?10月30日下午,記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分別撥打陝西仁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、禪城區食藥監局和衛生監督所的電話,欲揭開護眼液的神秘面紗。
  陝西仁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接線人員稱,該公司兩三年前就不再生產這種產品了,“2014年‘生產’的產品,根本就沒有這個可能。”那為何包裝盒上的生產廠家印著“陝西仁康”?接線人員稱“我們也不大清楚”。
  記者又撥打了禪城區衛生監督所的電話,據該所專業科室人員回答,衛生監督所只對“衛消”用字的物品進行監督,而禪城區藥監局則對“衛健”字號和“準藥”字號進行監督,他建議記者到禪城區藥監部門投訴。
  隨後,記者撥打禪城區藥監局熱線,接線人員稱“我們之前也接到投訴,現在藥監和衛生部門正在溝通,稍後回覆您。”但後來未再收到回覆。
  羊城晚報記者 張聞
  (報料人宋先生,獎金100元)
  藥監局回覆
  不屬其管轄
  隨後,記者表明身份分別緻電禪城區衛生與計劃生育局和禪城區藥監局。截至發稿時,衛生與計劃生育局稱要進一步瞭解情況,暫未回覆。
  藥監局相關工作人員則回應稱,宋先生投訴的產品並非眼藥水,而叫做護眼液,“說明書上明確說,本品是外用保健用品,不能替代藥品或者醫療器械,所以這款產品絕對不屬於藥品”。工作人員還表示,根據說明書上的批文(許可證號)看,它寫的也是“藏衛健用字”,“如果它不屬於藥品,就不屬於我們的業務範圍,我們也做不了什麼。”編輯:周匯楠  (原標題:一瓶問題護眼液屢遭“踢皮球” 藥監局:不屬其管轄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zu97zuuxw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